8月1日起,这些知识产权领域的新规、新政开始实施!
1、8月1日起执行!中欧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下代收欧洲专利局国际检索费下降
2026年8月1日起执行!中欧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下代收欧洲专利局国际检索费的人民币标准:14870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的中欧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下代收欧洲专利局国际检索费的人民币标准:代欧洲专利局收取的国际检索费 14870。
相比“2025年9月1日起执行的,代欧洲专利局收取的国际检索费 15490”,下降了620元。
2.《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上海市知识产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
失信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奖励、行政备案,侵害管理秩序的信息;
(二)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
(三)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信息;
(四)列入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失信信息;
(六)其他被列入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且应被认定为失信的信息。
失信信息的认定应当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以及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可作为失信信息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失信信息原则上按照轻微、一般、严重三类设置。
4.《江西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江西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是全省“1+N”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服务江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目的,依托省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等为建设主体,围绕构建全产业链知识产权运营生态,集聚技术、数据、人才、资本等要素资源,服务产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转化、协同创新和风险防控的功能性载体。
5.中欧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将于2026年8月1日启动
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的共同决定,中欧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26年8月1日启动。
中欧PPH试点启动以后,双方申请人可以按照中欧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下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欧洲专利局提出PPH请求。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先后与38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PPH合作机制,为我国申请人的海外专利申请快速获权提供了有效支撑。
6.中印(尼)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将于2026年8月1日启动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司法部知识产权总司的共同决定,中印(尼)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自2026年8月1日启动,期限为五年。
中印(尼)PPH试点启动以后,双方申请人可以按照中印(尼)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下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司法部知识产权总司提出PPH请求。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先后与38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PPH合作机制,为我国申请人的海外专利申请快速获权提供了有效支撑。
8.《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26年7月29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决定》强调,经营者对其商品的品牌、性能、功能、质量、来源、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数据流量、配套设施、联名合作和加盟等关联关系、资格资质等,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
《决定》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伪造物流单据、诱导作出指定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9.《2026年泽西岛商标法》8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2026年3月31日发布的生效令,《2026年泽西岛商标法》)将于2026年8月1日在泽西岛正式生效,泽西岛商标制度将由基于英国注册变为被独立的商标注册制度取代。
10.8月1日起!尼斯协议及马德里议定书正式扩展至泽西岛
英国宣布2026年8月1日起《尼斯协议》及《马德里议定书》正式扩展适用至泽西岛。此前,在国际商标申请或后期指定(即“扩大保护范围”)中指定英国,自动在泽西岛获准保护。后续指定英国将不再自动覆盖泽西岛,泽西岛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体系中将作为独立的缔约方进行单独勾选与指定。
11.沙特阿拉伯新版《著作权法》8月1日正式生效
依据第M/169号王室令,沙特阿拉伯正式公布新版《著作权法》,将全面取代2003年旧法,并定于2026年8月1日正式生效。新法配合沙特2030愿景,适配流媒体、云存储、AI训练、线上平台等数字商业模式,对著作权保护范围、作者权利、雇佣作品、软件授权、人工智能使用、互联网平台责任、处罚力度等均做出重大修改,接轨《伯尔尼公约》《马拉喀什条约》国际规则。
12.8月2日起!印度尼西亚实施新的商标官费标准
印尼正式出台《2026年第30号政府条例》,全新知识产权收费标准于2026年8月2日正式落地。商标相关费用具体调整如下:
1、商标新申请注册官费涨至约157USD/类;商标续展官费涨至约196USD/类,若在宽限期内续展,官费涨至约392USD/类;商标异议官费涨至约84USD、商标复审约252USD;
2、此外,还新增了国内外商标互转的费用及马德里指定的行政费。
13.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修正案,8月8日正式实施
乌兹别克斯坦第LRU-1144号知识产权修正案将于2026年8月8日正式实施,重点调整商标维持、撤销规则,收紧商标使用认定标准,同步优化知识产权官方费用与执法流程。新规新增商标提前撤销法定理由。
14.《海口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8月10日正式施行
本办法适用于海口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有关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负有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并为展会的主办方和参展方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依法查处展会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三)依法处理展会期间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请求;
(四)依法调解展会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五)建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统计制度及信息共享、协调机制。
15.8月11日起!《知识产权全链条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实施
2026年5月11日,福建批准发布《知识产权全链条公共服务规范》(DB35/T 2325-2026)地方标准,8月11日起实施。
16.8月13日起!USPTO将严格实质审查专利期限延误恢复请求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最终规则,2026年8月13日起,收紧“非故意延误”权利恢复请愿审查标准,适用于专利申请放弃恢复、逾期维持费补缴、优先权逾期补救、海牙外观美国阶段期限豁免等场景。原有2年分界标准缩短为1年。8月13日前递交仍适用旧规。8月13日之后,若手续延误时长不超过1年,申请人提交基础非故意延误声明即可;延误超过1年,将启动严格实质审查,申请人需完整披露全部延误事实、提供配套佐证材料,同时缴纳更高标准请愿费用。
17.8月19日起!巴哈马成为《专利合作条约》第159个缔约国
巴哈马已于2026年5月19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递交加入书,条约将于2026年8月19日起对其生效并产生约束力。届时,PCT缔约国总数将从158个增至159个。
8月多地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申报截止!
8月14日截止!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该地发布2026年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申报通知!代理发明专利40件且授权率60%以上可作为业绩成果|2026年辽宁省
8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截止!
8月31日17:00申报截止!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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