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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侵权预警

     

    例:上海某医药集团股份制企业准备合成某化学药物的原料药,技术上完全具备,并且医药集团又有现成的外销渠道,预计当年即可收回投资,但深知有专利风险。

    该原料药X需要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国际市场价格昂贵,某跨国企业B正开始原料药X的化学合成,针对该原料药X的项目,上海泰能专利顾问提出了如下方案:

    1.开展专利检索分析:

    a)获得原料药X化学合成技术的背景材料;

    b)了解该技术领域的专利分布状况和竞争对手状况;

    c)仿制的技术线路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

    2.申请工艺专利以保护化学合成的技术路线。

    3.产品和工艺确定后,再次检索专利状态,确保生产线的投资安全和产品的出口安全。

    很快专利检索结果显示:上世纪以色列科学家发现的原料药X化合物专利已过保护期;医药用途专利由美国和瑞士的两家制药巨头C和D拥有,分别为抗肿瘤制剂和抗自身免疫制剂,目前在专利保护期内;跨国企业B于2006年通过PCT途径申请了化学合成方法专利P,指定了美国、瑞士和中国,专利P在欧洲已经授权,美国正在实质审查,但中国未公开;合成方法专利有近10项,但均存在效率低、纯度差、设备要求高等缺陷。

    根据上述情况,上海泰能专利顾问认为:

    1.原料药X的化合物出口的目标应确定为美国和瑞士两家制药公司C和D;

    2.通过对专利内容的逐字研究,在反应参数范围之外寻求可以接受的反应条件,获得可以接受的合成效率和产物纯度。规避专利P的合成工艺

    因此,根据上述指导意见,企业马上摸索新的合成工艺。经过多日试制研究,发现如要达到产物纯度,其合成底物的用量需要就会超过设备的设计要求,成本过高难以实施。与在同时,专利预警监控发现,专利申请P在中国公开了,表明B企业在中国的专利布局已经形成,冲破专利技术的封锁将变得十分困难!

    面对如此状况,企业内部也产生了重大分歧。有人认为,目前投入损失还不多,建议取消该项目。另有人觉得可以趁目前中国专利还未授权,直接仿制生产。

    但是我们应该既尊重知识产权,充分利用专利制度,又努力取得技术的突破,为此上海泰能专利顾问经过多月的潜心研究,作出了专利有效性分析报告,指出最接近申请P的现有技术是一篇发表于1986年的化合物X的同族化合物的合成方法,而非申请说明书中所声称的1988年的化合物X的合成方法,前一方法结合现有技术其他文献,可以挑战专利P的创造性。在申请阶段,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部门提出公众意见,在专利授权后,可以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P无效宣告请求。而且企业可以按照专利申请P所公开的技术线路,毫无阻碍地生产。

    同时,专利顾问不失时机的建议:完善企业内部信息保密制度;重新核查员工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对技术关键岗位签署竞业禁止合同等,力求在绝密的情况下,开发成功,占领市场。

    随后,企业与国际制药巨头C和D确定了供货关系。在产品定型和工艺完善后,上海泰能再次检索了相关中国专利的状态,确保生产线投资安全;同时,对出口目的地国的相关专利进行了检索,出具了第三方独立的不侵权分析报告,保证产品的出口安全。历时一年零四个月的化学合成原料药X终于面世,销售市场前景良好,获得企业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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